在1796看到一篇文章蠻不錯的,可以讓每個當媽媽的分享給所有人.

她說可以給你老公看,以後跟你兒子這麼說 

 "   曾在廣播裡聽到,當孩子頂嘴甚至步入叛逆期時,做媽媽的總是嘮叨,有一次已經高中的兒子不耐煩的頂撞了母親,母親氣得半死。 

做父親的便約兒子一起出門散步。 

兩人走了好久,父親一路上不發一語,兒子納悶。 

一直到要進家門口時,父親拍拍兒子的肩膀, 以男人對男人的語氣說 : 『等一下進去時,給我女人一點面子 !』 

兒子驚訝于老爸用哥兒們的語氣對他說話,並因男人跟男人之間的義氣,從此對母親畢恭畢敬的。 

所以,有的時候,父親這個角色還是頗重要的 ! 

當我的小孩頂撞我時,我想告訴他,下列的事任選一樣,做到後,才有頂撞的權利: 

1. 連續3 個月每吃完一餐就須催吐 (孕吐) 

2. 乳頭被別人吸到破皮達一個月 (餵奶) 

3. 肚子塞一顆籃球達 10 個月 ( 懷孕) 

4. 接受皮鞭抽打達 48 小時 (生小孩) 

5. 10 個月不能喝冰水、咖啡、茶 

6. 5個月睡覺不能翻身 

7. 10 個月不能出遊遠行,不能跑跳 


8. 10個月不能生病,要不,生病不能吃藥 

9. 至育嬰室把屎把尿一個月 

10. 晚上睡覺每二個小時起床一次,清醒30 分鐘達一個月 

寫完上述 10 項,我覺得當娘的真不是人幹的。 

想起一個高中同學他說:有一次頂撞母親,父親把他從椅子上踹下來。 

斥責他: 你媽是我捧在手心的寶,我呵護她,照顧她,對她輕聲細語,你憑什麼對他大小聲!!! 

我的同學再也不敢頂撞母親了。 

很感動,尤其是最後一句是經典。 

男人們,如果你們真的愛、疼你老婆(女朋友)記得這句話就夠了! 

老婆是拿來疼的,所以千錯萬錯都是自己的錯,不服氣嗎? 

誰叫你當初追人家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"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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